首页 > 政务服务 > 常见问题

孩子早产了,生育服务单开的晚了一天,这个还能报销吗

日期:2018-11-22     来源:
分享:

 您好,来信已收悉。

    如果属于本市生育保险的参保职工,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京医保发[2017]41号规定,参保职工产后补办《服务单》等证明材料的,当次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