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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北京医保信息系统的费用结算是以社保卡内医保待遇信息为准,医院进行费用结算时需要使用社保卡读取并累计相关医保待遇,因此参保人员在出院后费用结算期间,需要暂时将社保卡押在医院,以确保医疗费用的正确累计、医保待遇的准确享受。
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及费用报销,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押卡期间发生的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可按照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到社保所(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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