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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药品采购平台升级新功能——扶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创新药品上市销售

日期:2020-02-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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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在2019年12月1日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这一政策举措,有利于药品研发和创新,有利于优化行业资源配置,有利于提升行政监管效能,有利于厘清各主体法律责任。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作为投标企业参加药品阳光采购,是创新药品在本市上市销售重要一环。针对近日有关企业作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申报挂网创新药所遇实际困难,市医疗保障局药采中心接诉即办,组成攻坚团队,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软件开发商,疫情期间服务不断,为解决这一类企业所遇难点问题,深挖采购平台潜力,加速开发,完善一系列与之配套的平台服务功能,支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创新药挂网。设置专人对接,未诉先办,顺利指导多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完成新药挂网。从小事着手,做实做细扶持企业具体举措,落实国家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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