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于2020年10月12日上午10时召开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新闻发布暨工作部署会。
市居民医保中心发布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及相关政策调整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市医保中心分别介绍医保税务征缴、医保经办等具体要求,共同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后,部署全市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工作。
市医保局副局长孙德尧同志强调,一是加强与税务协同联动,确保征缴工作顺利开展。今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缴,缴费方式、渠道和时间都有变化。税务部门和医保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完成参保信息比对、缴费数据传递、到账处理、红名单生成等业务流程,确保不影响待遇。各区医保局要全面掌握今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与经办流程变化,强化与各区税务部门的联动,做好经办服务;加大宣传与培训力度,确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做好集中参保工作。集中参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链条长、社会关注度极高,各区医保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协同作战,积极与人力社保部门、教育部门联动,督导各街乡社保所、各级各类学校做好辖区内城乡居民参保工作。三是落实“联网通办”,确保免缴人员应保尽保。市级医保部门要完善免缴人员参保底数库,严格落实按月信息比对工作机制,缩短部门间信息交互时间差,全面实现免缴人员应保尽保、不落一人。
市居民医保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市医保中心,各区及开发区医保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会。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