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对北京军海中医医院等3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通报

日期:2022-09-05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分享:

京医保中心发〔2022〕40号

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零售药店:

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北京市及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专项检查,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及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相关条款,现将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北京军海中医医院因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经研究决定,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自2022年9月9日解除与北京军海中医医院签订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追回违规费用。

经开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于2022年9月9日前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在北京军海中医医院就医的参保人员,并妥善解决他们的就医问题。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参保人员2022年9月9日(含)以后在北京军海中医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北京印刷学院综合门诊部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北京市房山区桥梁厂职工医院存在申报与实际不符等问题。

经研究决定,给予北京印刷学院综合门诊部、北京市房山区桥梁厂职工医院黄牌警示,并追回违规费用,黄牌警示自2022年9月13日生效。

北京军海中医医院等3家定点医药机构的违规行为导致医疗保险基金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破坏了定点医药机构的形象。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珍惜定点医药机构荣誉,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各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规范的医疗服务。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2年9月1日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