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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丰台建都中西医结合医院等4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通报

日期:2024-01-15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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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医保中心发〔2024〕2号

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零售药店:

经调查核实,北京丰台建都中西医结合医院等4家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及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相关条款,现将4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北京丰台建都中西医结合医院存在过度检查、重复收费、多收费等问题。

经研究决定,给予北京丰台建都中西医结合医院黄牌警示,并追回违规费用,黄牌警示自2024年1月23日生效。

二、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街道海慧寺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重复收费、进销存不符等问题;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羊坊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重复收费、违反项目内涵收费等问题;北京丰台众仁堂中医医院存在重复收费、治疗登记不规范等问题。

经研究决定,给予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街道海慧寺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羊坊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丰台众仁堂中医医院违约通告,并追回违规费用。

北京丰台建都中西医结合医院等4家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导致医疗基金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破坏了定点医药机构的形象。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珍惜定点医药机构荣誉,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各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规范的医疗服务。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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