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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对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大宫门村社区卫生室黄牌警示的通知

日期:2024-01-20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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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医保中心发〔2024〕4号

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大宫门村社区卫生室因违反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被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给予黄牌警示。黄牌警示期间,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大宫门村社区卫生室能够积极查找问题,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完善医疗保险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制定落实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有效措施,市、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分别对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大宫门村社区卫生室进行了检查,认为整改后符合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条件,经研究决定,取消对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大宫门村社区卫生室的黄牌警示。

各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要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条款,加强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大宫门村社区卫生室应吸取教训,加强管理,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认真执行北京市医疗保险各项规定,自觉规范医疗行为,切实为参保人员提供规范、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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