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耗材申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实施方案》,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耗材申报企业应及时完成平台耗材在国家医保局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的维护入库工作,及时完成阳光采购平台耗材国家医保编码的维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医保局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维护入库
对于未完成国家医保局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维护入库,即尚无国家医保编码的阳光采购平台已挂网耗材产品,其申报企业应尽快完成维护入库工作,生成国家医保编码。具体操作方式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药品、医用耗材产品信息维护的通知》 要求执行。
二、阳光采购平台国家医保编码维护
对于已有国家医保编码的阳光采购平台已挂网耗材,其申报企业应在阳光采购平台维护国家医保编码,国家医保编码以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查询界面查询结果为准,编码维护的操作方式参照《阳光采购平台药品国家医保编码维护操作手册》(见附件1)。
对于阳光采购平台已挂网耗材产品,应于2月28日前完成国家医保编码维护。
三、耗材产品网上申报常态化
我市医用耗材产品网上申报工作已做为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的第四批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2021年2月)已增补和更新至我市采购平台,各有关企业可对新纳入采购平台的产品进行产品申报工作。产品范围、填报内容、操作方法及工作要求同前。
相关附件通知:
1、阳光采购平台耗材国家医保编码维护操作手册
http://www.bjmbc.org.cn/index/xxgk_detail.aspx?record_id=819211
http://www.bjmbc.org.cn/index/xxgk_detail.aspx?record_id=819227
http://www.bjmbc.org.cn/index/xxgk_detail.aspx?record_id=825936
联系电话: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010-89152640
技术支持:025-69616700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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