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药阳光采购 > 耗材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通知

日期:2021-05-14     来源:
分享:

各有关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完善本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工作机制,本市拟依托“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对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中医用耗材产品开展集中采购工作。鉴于参与本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各方须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操作,现就准备期间办理数字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1.医疗机构:本市一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独立站)均应办理,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办理。

2.生产经营企业:拟向本市医疗机构供应、配送医用耗材的生产经营企业均应办理。

二、办理时间:

本次集中办理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5月31日。

三、办理方式:

1.医疗机构:属于办理范围的医疗机构联系数字证书办理客服专员申请本机构用户名密码,登录“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 https://hc.bjmbc.org.cn:1000/,选择“普通登录”点击“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材料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

2.生产经营企业:登录本企业办理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业务时预留的电子邮箱,查看“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发放的本企业用户名密码。登录“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https://hc.bjmbc.org.cn:1000/,选择“普通登录”点击“设置-企业资质信息-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材料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未通过电子邮箱收到用户名密码的生产经营企业可联系数字证书办理客服专员进行申请。

3.配送企业:登录“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配送企业注册”https://hc.bjmbc.org.cn:1000/RegisterZBPSForm.aspx完成企业注册并获得用户名密码。登录“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https://hc.bjmbc.org.cn:1000/,选择“普通登录”点击“设置-企业资质信息-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材料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

四、注意事项:

1.已办理“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无需重复办理。

2.未办理数字证书的各有关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须按照要求及时办理数字证书,为下一阶段工作做好准备。如逾期未完成导致影响后续工作开展,后果自负。

3.办理范围内各单位办理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首把数字证书费用由我中心承担,另行办理的数字证书费用需自行承担。自2021年6月1日起,生产经营企业需自行承担本企业数字证书更新费用。(收费标准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本市数字证书收费标准的通知》(京发改〔2009〕1017号)等文件)。

4.申请办理数字证书过程中,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将持续开放“普通登录”模式,平台有关各方可凭用户名密码登录开展相关工作。数字证书办理完成并与系统绑定后,系统将自动切换为“CA登录”模式。“普通登录”模式关闭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3日


咨询电话:

平台技术支持:010-89152641、18831100049

数字证书办理:010-58515511、4009197888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