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京津冀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联合采购实施方案》(京医保发〔2020〕21号)价格动态管理要求,经我中心组织限价制定和企业报价等流程,形成了京津冀鲁联盟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联合采购价格联动结果(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8月30日
附件:京津冀鲁联盟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联合采购价格联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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