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经京津冀“3+N”联盟会议通过,按照《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和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将进行企业填报参与产品拟供应价和预计供应量的工作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品带量采购价格和最高限价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日16点
(二)确定最高限价原则:
1、对于在其他地区带量采购中选的产品,以该产品在全国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最低价作为最高限价。
2、对于未在其他地区带量采购中选的产品,以该产品相同功能属性同组产品在各地区带量采购中选最低价的平均价格水平作为最高限价。
3、原则上本次产品最高限价不高于全国各省级挂网采购价格和医疗机构现行采购价格,并在采购期内实行动态价格联动。
4、所有最高限价精确到个位(元)。
二、企业填报产品拟供应价和预计供应量
(一)填报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17日16点
(二)填报方式:
申报企业登录北京平台(网址:https://hc.bjmbc.org.cn:1000/),查看本企业参与本次项目产品信息,按照操作手册指导(见附件),填报产品拟供应价和预计供应量。其中,冠脉药物球囊类产品仅填报预计供应量。
(三)产品信息填报要求:
1、拟供应价以人民币填报,单位为“元”,保留整数,精确到个位。
2、拟供应价不得高于本次公示产品最高限价,不得高于京津冀“3+N”联盟地区采购主体现行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全国其他地区省级挂网(或招标、议价)采购价及医疗机构现行采购价。
3、企业填报预计供应量为未来执行开始后,一年预计供应量,以供采购主体参考。
三、其他重要提醒
1、在京津冀黑吉辽蒙晋鲁豫黔川藏组成联盟基础上,增加重庆市加入京津冀“3+N”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联盟。
2、本次带量联动采购签订带量协议、执行中选结果前,遇有其他联盟(省级)产生中选结果的,对其中选产品实行就低价格联动并可计入本次集采中选省份数重新计算带量比例;对其未中选产品,本次集采价格高于同组平均水平的,下调20%重新计算带量比例。
四、联系方式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10-89152634
传 真:010-89152614
服务时间: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22-24538156
传 真:022-24538991
服务时间:9:00-12:00,13:30-16:30,节假日除外。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311-66906539
传 真:0311-66906539
服务时间:9:00-12:00,13:30-16:30,节假日除外。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1年9月30日
附件:《京津冀“3+N”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和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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