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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市医用耗材挂网采购配送企业委托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日期:2022-04-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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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医用耗材配送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本市医用耗材限价挂网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15号,以下称15号文件)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贯标”工作,支持本市推行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付费改革,经研究决定,本市将全面开展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工作。为保障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治理结果,北京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采购平台”)将开展配送企业委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4月7日-4月21日。

二、产品范围

北京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采购供应目录》中的医用耗材产品。

三、企业范围

参加北京市《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本市医用耗材限价挂网采购》的配送企业。

四、操作方式

登录北京市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地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进入北京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进入耗材交易管理-配送关系管理-生产配送关系”功能菜单功能菜单,对生产经营企业发起建立的配送关系进行“确认”或“拒绝”操作。进入耗材交易管理-配送关系管理-医院配送关系”功能菜单功能菜单,对医疗机构发起建立的配送关系进行“确认”或“拒绝”操作。具体操作请参照操作手册(见附件)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工作开始后配送企业须登录采购平台,每月如实申报本企业配送情况的相关信息。连续两月没有申报的,采购平台自动警示;连续三个月没有申报的,采购平台自动暂停配送功能六个月。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配送企业注册、登录流程请参考《关于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用户注册登录的通知》(http://ybj.beijing.gov.cn/zczxs/2020_zhgga/202111/t20211128_2546953.html)

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010-89152634

系统操作:010-63359338、

010-63359686、

010-63350020

数字证书办理:4009197888

注册经办人账号技术支持:010-96102

附件:配送关系管理用户操作手册(配送企业版)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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