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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接续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2-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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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中选结果产生后,本市有关医疗机构需确定各中选产品的协议采购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范围

已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

二、确定协议采购量的途径

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0128),在“协议采购量确认”栏目完成相关操作。

三、时间安排

平台开放时间:2022年12月4日10时—12月8日17时。

四、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规则

分两步确定每一家医疗机构每一个中选产品的协议采购量。

第一步:医疗机构填报采购需求量的产品若在中选范围,根据以下规则按比例分配采购需求量。取存在关联关系的每组中选企业(含同一企业)最多2个中选产品(中选排名最靠前的两个产品),按中选排名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序前40%(具体数量向上取整)的产品为A类,按采购需求量的95%分量;排序40%(具体数量向上取整再加1)至70%(具体数量向上取整)的产品为B类,按采购需求量的85%分量;其他中选产品为C类,按采购需求量的65%分量(详见下表)。

中选企业的其他中选产品,按中选排名位于各类别的中选排名区间确定类别,按相应类别规定分配采购需求量。如中选排名在A类产品的末位中选排名之前,则该产品按A类产品计算;如中选排名在A类产品的末位中选排名之后,但在B类产品的末位中选排名之前,则该中选产品按B类产品计算;如中选排名在B类产品的末位中选排名之后,则该中选产品按C类产品计算。

中选产品

分配量占

医疗机构需求量比例

待分配量占

医疗机构需求量比例
A95%0%
B85%10%
C65%30%


第二步:医疗机构填报采购需求量但未中选产品采购需求量的95%(如出现非整数则向上取整至个位)以及中选产品系统的待分配量共同组成剩余量,由医疗机构自主分配给A类产品以及本医疗机构已填报采购需求量产品中价格最低的产品,且分给A类产品的量不少于剩余量的50%。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深刻认识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按规则自主选择剩余量的工作要求。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协议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

(二)各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选择价格合理的中选产品,完成对协议采购产品和采购量的确定。超过填报规定时间,药采中心原则上不接受填报数据改动,如确需勘误,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部门负责同志签字报送药采中心进行审核。

(三)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

六、联系方式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10-89152634

传    真:010-89152614

平台技术:010-63359338、010-63359686、010-63350020

服务时间:9:00-11:3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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