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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医药阳光采购 > 耗材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到期接续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京津冀“3+N”联盟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到期接续拟中选结果(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9日至4月21日。
特此通知。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3年4月19日
附件:京津冀“3+N” 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到期接续拟中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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