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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中选药品采购准备工作的提醒

日期:2019-02-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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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央决策部署,我市即将执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以下简称国家试点)中选结果,为确保国家试点工作在我市平稳有序推进,现就采购准备工作提醒如下:

1、中选生产企业及时与配送企业建立配送关系,并做好库存管理,保障产品供应;

2、配送企业及时备货,并与医疗机构协商采购事宜;

3、医疗机构启动中选药品遴选准备工作,拟定配送企业,并可根据临床需要及时向相关企业协调产品样品(中选药品及价格见附件)。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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