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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国家谈判药品价格等有关事宜的的提醒

日期:2023-12-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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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30号),现就国家谈判药品挂网调价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将于2024年1月1日对部分国家谈判药品价格进行调整(见附件1),现将价格调整情况予以公示,请各有关单位登录招采子系统在“药品交易结算-通知公告-承诺价申报公示”模块中“集中承诺价申报公示”中查看。

二、依据企业申报申请,招采子系统部分已挂网和新增挂网的国家谈判药品(见附件2)的已按谈判价格更新了承诺价,各有关单位可登录招采子系统在产品基础数据库中查看。对其中尚未签订委托配送协议的产品,请申报企业及时通过平台签订配送协议。

附件1:需调整价格产品表.xlsx

附件2:已调整价格产品表.xlsx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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