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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京津冀药品带量采购和2021年京津冀第二批带量联动到期接续二次选择报量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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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3年京津冀药品带量采购和2021年京津冀第二批带量联动到期接续中“带量联动、双向选择”有关工作程序,对个别候选企业确认供应阶段放弃中选资格的药品,需组织前期选择了此部分企业药品的医疗机构于3月20日10:00至3月26日16:00,登录北京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网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unitLogin),进入“省级带量采购-医疗机构二次选择”功能进行二次选择报量。同步组织全市医疗机构申报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注射剂本市残缺规格(2:1配比)的预采购量及供应确认工作,进入“省级带量采购-医疗机构补报量”功能进行报量。

本次报量操作手册将与平台功能开放同步上线,请相关医疗机构届时在平台内查询下载。


系统操作:010-63359338、010-63359686、010-63350020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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