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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至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部分期满接续及期内续约相关品种供应确认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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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本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安排,前期医疗机构已完成了对第一至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部分期满接续及期内续约、新增候选产品的预采购量申报,现组织相关企业对以上产品进行供应确认。平台拟于2024年3月26日14:00至28日12:00开放确认功能,请相关申报主体登录北京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网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unitLogin),进入“带量采购-一至四批接续产品供应确认”功能查看产品预采购总量,并完成相应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接续药品供应确认操作指南》。

对于第一、二、四批国采接续第二协议期中选药品(标识为“中选产品”或“中选产品:价格联动”),申报主体仅需进行确认供应操作,未进行确认操作的视为已确认。

对于第三批国采重新集采候选药品(标识为“重新集采产品”)和第一、二、四批国采药品接续增补候选药品(标识为“增补候选产品”),申报主体选择确认供应的候选药品将成为拟中选药品;选择放弃或未按时确认操作的视为退出本次采购。

特此通知。

政策咨询:010-55528868

系统操作:010-63359338、010-63359686、010-63350020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6日

附件:接续药品供应确认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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