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库服务设施报销范围修改及增补内容(六)》的通知

解读《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库、服务设施报销范围修改及增补内容(六)>的通知》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分享: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临床用血收费项目和标准体系,均衡本市医疗机构用血需求,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制定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等临床用血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京卫财〔2018〕26号),明确“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等3个临床用血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关于制定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等临床用血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京卫财〔2018〕26号),为保障参保人员临床用血基本医疗需求,将“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混合浓缩血小板”、“混合去白细胞浓缩血小板”等3个临床用血收费项目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报销范围,按照甲类进行报销。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