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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政策]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的通知

解读《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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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医疗保障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市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制定此政策。

二、目标任务

建立本市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挂网产品基础数据库,完善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相关功能,推进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工作。

三、机构范围

本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四、药品范围

临床使用的全部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

五、主要内容

(一)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全品种全用量网上采购。

(二)各医疗机构应准确填报采购品种、包装、数量、价格、企业等网上采购信息,做好网上备案登记,实现应采尽采、真实完整。

(三)购销双方应参考国内主流中药材专业市场和系统中全市挂网采购价格水平,结合临床实际,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确定合理的采购供应价格。

(四)深化市区两级医保部门监管体系建设,分级协同做好辖区内医疗机构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的监测指导和监督管理。

(五)本通知自2022年2月26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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