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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卫生
  2. [发文字号]京医保发[2019]11号
  3. [有效性]有效
  4. [发布日期]2019-05-28
  5. [废止日期]
  6. [成文日期]2019-05-16
  7. [实施日期]2018-11-29
  8. [发文机构]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北京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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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医保发〔2019〕11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

为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18〕22号)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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