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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医药管理
  2. [发文字号]京医保发[2020]14号
  3. [有效性]有效
  4. [发布日期]2020-04-09
  5. [废止日期]
  6. [成文日期]2020-04-08
  7. [实施日期]2020-04-10
  8. [发文机构]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规范调整氨基酸测定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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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医保发〔2020〕14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经认真研究,现对氨基酸测定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调整。调整后内容具体见附件。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自2020年4月10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1.氨基酸测定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调整表

          2.手术可收费耗材规范调整表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8日


    [相关解读]解读《关于规范调整氨基酸测定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京医保发〔202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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