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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医药管理
  2. [发文字号]京医保发[2022]18
  3. [有效性]有效
  4. [发布日期]2022-05-02
  5. [废止日期]
  6. [成文日期]2022-05-01
  7. [实施日期]2022-05-03
  8. [发文机构]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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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医保发〔2022〕18 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有关机构:

现就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相关政策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二、疾控中心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补偿标准按照本通知相应调整。

三、本通知自 2022 年 5 月 3 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年 5 月 1 日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 内容

计价 单位

计价 说明

项目 价格

(元)


备注

医保 类别

工伤 保险 类别


CLAE8000-L


新型冠状病 毒核酸检测

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签收、处理(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 RNA,与阴、阳性对照及质控品同时进行实时扩增,分析 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

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19.7


根据疫情需要,按照市卫健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混合检测时,每样本检 测 价 格 统 一 不 高 于

3.4 元。




    [相关解读]解读《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18号)[相关解读]【政策图解】解读《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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