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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二级单位2022年决算公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日期:2023-09-14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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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于2018年11月30日正式成立,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本级)内设处室7个,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基金监管处和机关党委(人事处);直属机构2个,分别为北京市医疗保障执法总队和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本市医疗保障制度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市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预算、管理及拨付工作。

3.拟订本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负责制定本市公费医疗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在京机构公费医疗审核报销工作。负责本市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本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本市医保目录准入谈判、确定等相关工作。

5.组织制定本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本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本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负责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本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本市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政策和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本市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行政编制99人,实有人数89人,事业编制133人,实有人数12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01837.52万元,比上年减少5779.30万元,下降5.3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1628.24万元,比上年减少1647.48万元,下降1.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628.0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2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预算

图片1.png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9878.51万元,比上年减少5791.25万元,下降5.48%,其中:基本支出7820.2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83%;项目支出92058.2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2.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片2.png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1835.82万元,比上年减少5695.91万元,下降5.30%。主要原因:信息化类项目预算较上年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876.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8947.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96%; 卫生健康支出90929.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8947.5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93.12万元,下降2.11%。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22年度决算12.5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93.12万元,下降93.88%。主要原因:响应号召,落实防疫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增加线上视频培训,减少线下集中培训,培训支出减少。

“其他教育支出”2022年度决算8935.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一致。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90929.3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43.37万元,增长0.49%。其中: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2022年度决算19363.93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43.65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因工作需要,追加信息化类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增长。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820.2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部门。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43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6.03万元减少72.6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59.39万元减少59.39万元,主要原因:落实防疫政策,当年无因公出国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度决算数0.0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2.03万元减少1.94万元。主要原因:应号召,落实防疫政策,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支出减少。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云南省工作组赴我局考察调研工作。公务接待1批次,公务接待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3.3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4.61万元减少11.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3.3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4.61万元减少11.26万元,主要原因:落实防疫政策,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安排公务用车使用,公车使用次数减少。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7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23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39万元。2022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4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60.62万元,比上年增加108.34万元,增加原因:部门编制未满编,招聘录入增加人员,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04.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8.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95.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79.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3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8.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5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7台,128.97万元;部门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9022.12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部门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部门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反映医疗保险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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