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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违规案例曝光(8例)
发布时间:2022-11-251.高某虚假就医转卖药品骗取医保基金
2022年7月,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接到北京市密云区检察院移送的案件线索后,于2022年8月1日对高某立案调查。经调查,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间,高某利用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多家医疗机构虚假就医、虚开药品贩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12615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高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12615元,对其处以骗取医保基金金额2倍的罚款,计2523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缴纳。
2.方某虚假就医转卖药品骗取医保基金
2022年7月,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接到北京市密云区检察院移送的案件线索后,于2022年8月1日对方某立案调查。经调查,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间,方某利用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多家医疗机构虚假就医、虚开药品贩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1481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方某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14818元,对其处以骗取医保基金金额2倍的罚款,计29636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缴纳。
3.北京市顺义区第二医院无诊断依据为代开药患者违规开具相关药品
2022年8月,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后发现,北京市顺义区第二医院某医师在无诊断依据的情况下,为代开药患者首诊“甲状腺功能减退”,并违规开具相关药品。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对该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下发《行政检查意见书》,追回了全部违规费用。
4.北京燕都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具皮内针治疗项目但未治疗
2022年6月,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对北京燕都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医院存在开具皮内针治疗项目但未治疗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损失31470.81元。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及《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责令该医院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31470.81元,处骗取金额二倍即62941.62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追回,罚款已缴纳。
5.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街道六里桥北里社区卫生服务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2022年7月,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接到举报线索。经调查,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街道六里桥北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损失882元。该社区卫生服务站在接受调查后,主动退回医保基金,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当事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给予该社区卫生服务站骗取金额1倍即882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追回,罚款已缴纳。
6.高某某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
2022年8月,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参保人高某某存在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违法行为,涉及医保基金损失3470.47元。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和《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给予高某某骗取金额二倍即6940.94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追回,罚款已缴纳。
7.刘某某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
2022年8月,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参保人刘某某存在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违法行为,涉及医保基金损失2722.47元。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和《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给予刘某某骗取金额二倍即5444.94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追回,罚款已缴纳。
8.任某某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022年7月,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接到举报线索。经调查,被举报人任某某存在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损失120元。任某某在接受调查询问后,主动退回医保基金,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当事人任某某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及《北京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给予任某某骗取金额1倍即12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追回,罚款已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