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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 怀柔区医保局通报1起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9-06

医疗保障基金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持续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成效,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法治意识,怀柔区医保局选取了近期1起涉及定点医疗机构违反代开药相关规定的典型案例。



怀柔区石厂社区卫生服务站

      违反代开药相关规定

2022年7月,怀柔区医保局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怀柔区怀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石厂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违反代开药相关规定的行为。经核查,李某于2022年7月15日持其亲属王某的医保凭证,到该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为其代开取关于高血压、冠心病、慢性胃炎等慢性病用药。经李某口述,参保人王某因为在忙家里其他事情,没有来亲自购药。在开药过程中,医生并未核验相关身份证明。

处理依据

1.《关于加强医疗保险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诊治医师应查验社保卡,对冒名就医等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对参保人员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同类药品,但因患有精神类疾病或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等原因,不能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由参保人员家属持患者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和社保卡)、确诊医院的门诊病历(或出院诊断证明),到定点医疗机构代开药品。

2.《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处理结果

1.追回违规费用396.87元;

2.按照怀柔区《关于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医师医保服务违规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涉事医生予以记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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