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政务服务 > 常见问题

本市参保人员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本市就医的医疗费用还能医保报销吗?

日期:2022-04-01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分享:

答: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1、本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在本市可保留1家定点医院就医,在该医院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按规定医保报销。

2、本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本市可保留1家定点医院和1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在该医院或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按规定医保报销。

3、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首诊转诊后)在本市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院(本市所有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39家定点A类医院)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也可按规定医保报销。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