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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去外地工作,并参加了当地城镇职工医保,如何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日期:2022-06-18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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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市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去外地工作,并参加了当地城镇职工医保,可通过以下二个步骤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第一步:参保人员在本市减员(参保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前提下,只需要打印《参保凭证》(获取方式附后),并将《参保凭证》交给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向本市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第二步:本市在收到新参保地发来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1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向新参保地邮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目前,获取《参保凭证》的途径包括:

(1)转移接续柜台办理: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或者本人(委托人)携带有效证件,到参保人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接续柜台打印《参保凭证》。

(2)“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打印:参保人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系统登录”——“个人城镇职工登录”,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登录成功后,在“查询管理”模块下的 “打印转移接续参保凭证”中打印《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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