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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参保人持社保卡到本人选定的特殊病治疗定点医院领取并按要求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备案申请表》,由医师签字后,到该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在所选定的特殊病就诊医院发生的特殊病就诊治疗费用按规定进行医保报销。
2023年1月1日起,符合办理本市门诊特殊病备案的参保人员,可从本人选定的定点医院或A类、专科、中医、社区定点医院中,选定2家作为本人门诊特殊病定点医院进行特殊病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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