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医保缴费渠道:参保人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含共济账户)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每月月底最后一天,医保主动对足额的医保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发起划扣,请及时关注医保个人账户划扣情况。初次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缴纳保费时,需先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京通小程序或经办柜台办理共济备案。
(二)税务缴费渠道:参保人当月参保,月底医保主动为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缴费人员划扣保费,划扣不成功的,次月推送税务征收。参保人可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京通小程序、银行APP、银行柜台等自助缴费渠道以及银行批量扣款缴费。关于税务渠道缴费业务以税务通知为准,如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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