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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符合参保条件在集中参保期内完成参保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自2025年1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在2025年1月1日前,处于本市城乡居民正常参保状态且已缴纳本市2024年医保费人员,在4月30日之前完成缴费的,自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实时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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