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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自2025年3月3日起,北京市将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产品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1)城镇职工参保人员:按“1000元以上医用材料”医保支付标准执行,即个人先行负担20%,其余80%的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2)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按“人工器官最高限额标准32400元/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实际费用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3)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非中选人工耳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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