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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员,是否可以按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政策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日期:2026-03-09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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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按照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待遇标准享受,由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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