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政务服务 > 常见问题

医保药品目录中标注的“甲类”“乙类”是什么意思?

日期:2026-08-14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分享:

答: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参保人使用“乙类”药品时,凡未标注个人负担比例的,需由个人先负担10%的药品费用,其余部分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已经标注个人负担比例的,先由个人按标注的比例负担。其余部分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