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通知公告

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可自助变更

日期:2018-09-07     来源:
分享:

  9月5日起,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在网上自助变更个人定点医疗机构,当日修改,次日生效。

  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以前想要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必须通过学校或者社保所,对参保人来说有诸多不便。市社保中心以服务便捷化和人本化为目标,进一步简化服务流程,优化系统程序,自9月5日起,开通城乡居民修改定点医疗机构全程网上自助办理功能。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据悉,9月5日起,每月5日至月底的每天6:00至22:00,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上,点击“个人用户登录”栏目下的“城乡居民用户登录”,凭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以及在社保经办机构预留手机号获取的验证码登录系统,首次登录的城乡居民需先注册。随后,在页面上方点击“申报业务管理”,随后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即可根据系统提示修改并变更个人定点医疗机构。当日修改,次日生效。

  提醒参保人注意,成功登录系统后,如果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或亲属手机为空时,目前只有查询权限。如果需要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业务,需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有效的手机号码。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