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医保中心发〔2020〕34号
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医保发〔2017〕1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现决定对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家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变更。
本通知自2020年5月18日起执行。
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0年5月13日
附件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变更项目名单
1.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110026), 地址由北京市怀柔区兴怀大街4号变更为:北京市怀柔区兴怀大街4号;北京市怀柔区后横街1号;
2.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街道外交部街社区卫生服务站(01162035),地址由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东堂子胡同24号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外交部街1号及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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