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医保中心发〔2020〕42号
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医保发〔2017〕1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现决定对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等3家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变更。
本通知自2020年6月19日起执行。
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8日
附件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变更项目名单
1.北京大学第六医院(08153001), 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1号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1号;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2号;
2.北京市朝阳区双桥医院(05110019),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东路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东路;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司辛庄南路8号;
3.北京市顺义区北石槽镇卫生院(北京市顺义区北石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120001),地址由北京市顺义区北石槽镇北石槽村变更为:北京市顺义区北石槽镇府前街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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