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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靛厂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等9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通报

日期:2020-11-24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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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医保中心发〔2020〕80号

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零售药店:

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北京市及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专项检查,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及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相关条款,现将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靛厂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虚假诊治、未履行实名制就医有关规定核实参保人员身份、申报与实际不符等问题。

经研究决定,给予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靛厂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中断执行协议六个月的处理,并追回违规费用。中断执行协议自2020年12月15日生效。

丰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于2020年12月15日前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在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靛厂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的参保人员,并妥善解决他们的就医问题。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参保人员2020年12月15日(含)以后在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靛厂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瑞丽江畔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申报与实际不符、不合理检查和用药等问题;北京丰台建都中西医结合医院存在未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不合理治疗等问题;北京市丰台区老年人协会莲花池康复医院存在申报与实际不符、不合理收费等问题;北京瑶医医院存在申报与实际不符、未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等问题。

经研究决定,给予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瑞丽江畔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丰台建都中西医结合医院、北京市丰台区老年人协会莲花池康复医院、北京瑶医医院黄牌警示,并追回违规费用,黄牌警示自2020年12月1日生效。

三、北京丰台华山医院存在违反代开药规定等问题;北京瑞京糖尿病医院存在超医保支付范围收费等问题;北京丰台医星中西医结合医院存在不合理检查等问题;丰台区东高地街道万东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开具化验检查无相应检查报告等问题。

经研究决定,给予北京丰台华山医院、北京瑞京糖尿病医院、北京丰台医星中西医结合医院、丰台区东高地街道万东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市通报批评,并追回违规费用。

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靛厂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等9家定点医药机构的违规行为导致医疗保险基金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破坏了定点医药机构的形象。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珍惜定点医药机构荣誉,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各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规范的医疗服务。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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