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医保中心发〔2021〕16号
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15〕28号)文件要求,北京仁安医院(定点医疗机构编码:05110245,原名称为:北京西直河仁安医院,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西直河村村委会南院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垡头翠成馨园339号楼1层115-122号、2层227-256号、3层327-356号、4层425-440号)向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递交了恢复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变更相关信息的申请。
经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现场检查,北京仁安医院已经具备承担基本医疗保险任务的条件。经研究决定,与北京仁安医院恢复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并变更相关信息。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朝阳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办理北京仁安医院签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相关手续,并加强对其医疗保险费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自2021年3月4日起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恢复对北京仁安医院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
北京仁安医院恢复签订协议后要认真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落实《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条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费用控制意识,切实为参保人员提供规范、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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