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医保中心发〔2021〕84号
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有关定点医药机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根据《关于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实施意见》(京人社医发〔2016〕13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医保发〔2017〕17号)《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保发〔2005〕106号)和《关于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医保中心发〔2021〕19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现决定对北京中医医院延庆医院(北京市延庆区中医医院)(定点医疗机构编码:29151001)的地址予以变更,由北京市延庆区新城街11号变更为:北京市延庆区新城街11号、北京市延庆区汇川街9号。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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