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对北京京中中西医结合医院等4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通报

日期:2022-02-21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分享:

京医保中心发〔2022〕8号

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零售药店:

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北京市及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专项检查,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及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相关条款,现将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北京京中中西医结合医院存在未履行实名制就医有关规定、不合理收费等问题;北京东方京城中医医院存在申报与实际不符、不合理收费等问题;北京丰台体坛中医医院存在药房管理混乱、不合理治疗等问题;北京丰台众仁堂中医医院存在药房管理混乱、申报与实际不符等问题。

经研究决定,给予北京京中中西医结合医院、北京东方京城中医医院、北京丰台体坛中医医院、北京丰台众仁堂中医医院黄牌警示,并追回违规费用,黄牌警示自2022年2月28日生效。

北京京中中西医结合医院等4家定点医药机构的违规行为导致医疗保险基金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破坏了定点医药机构的形象。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珍惜定点医药机构荣誉,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各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规范的医疗服务。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1日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