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医保中心发〔2025〕6号
各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器官、组织移植相关医疗保障费用报销管理,不断提高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关于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医疗费用报销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6〕176号)等规定,现决定新增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七三一医院 北京航天医院为造血干细胞移植定点医疗机构。
各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要根据医疗保障管理规定和服务协议要求,加强对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七三一医院 北京航天医院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七三一医院 北京航天医院要自觉遵守服务协议约定,严格执行医疗保障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主动加强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切实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安全、有效、规范、合理的服务。
本通知自2025年4月30日起执行。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6日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