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医保办发〔2025〕31号
各有关单位:
2022年北京市中成药带量项目采购范围内带量联动药品已参加全国中成药联盟集采,其余带量谈判药品由本市组织接续采购工作。经研究,现组织对协议期满的带量谈判药品开展接续采购,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
本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要求参加。鼓励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二)药品范围
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中成药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办发〔2022〕11号),属于《带量谈判药品目录》且尚未被纳入全国中成药联盟集采的品种,详见附件。
二、采购形式
根据《带量谈判药品目录》全国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带量联动其现行全国各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价格水平,按照不同企业分包带量的方式,经购销双方互相选择,确定中选药品,实行带量采购。
三、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至2027年12月31日,采购协议每年一签,也可签约至采购周期结束,同时在协议中明确每年采购量等相关内容。若提前完成协议期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周期内,动态联动全国各省级及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及各省现行最低价。
四、基本程序及规则
(一)组织企业申报信息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组织符合本通知要求的药品企业在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申报药品基本信息、价格信息及产能等相关信息,按流程公示、质疑后,组织相关企业对质疑内容进行澄清,通过对质疑、澄清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有效的申报药品信息。
(二)制定报价上限
申报药品报价上限不得高于该品牌企业药品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包括已开标公示的拟中选价格)及各省现行最低价。以上价格形成后将按流程开展公示、质疑、澄清等相关工作,通过对质疑、澄清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报价上限。
(三)组织企业报价
药品报价不高于报价上限,即入围形成候选药品清单,将获得医疗机构预采购量的80%作为约定采购量。原则上未成功报价或高于报价上限药品即流标,流标产品将设置采购限价,并纳入本市重点监控范围。
(四)采购主体遴选报量
采购主体根据临床救治需求,从候选药品中遴选本机构所需药品,并填报预采购量,汇总形成预采购总量。
(五)企业确认供应
药品企业查看相关药品遴选结果及预采购总量,确认是否供应。未确认的企业及药品视为退出本次采购,并根据相应药品的中选情况组织采购主体再次遴选报量。
(六)确定及公布中选结果
购销双方申报确认后,双方确认药品即为拟中选药品。通过招采子系统公示拟中选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拟中选结果公示结束后,通过招采子系统正式发布中选公告,公示中选结果及约定采购量。
(七)执行中选结果
采购机构组织采购主体、中选企业及中选企业确定的配送企业按照中选价格签订购销三方协议,并组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
附件:接续药品目录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8日
附件
接续药品目录
品种序号 | 品种名称 | 药品名称 |
1 | 复方丹参 | 复方丹参滴丸 |
2 | 苏黄止咳 | 苏黄止咳胶囊 |
3 | 生血宝 | 生血宝合剂 |
生血宝颗粒 | ||
4 | 麝香保心 | 麝香保心丸 |
5 | 尿毒清 | 尿毒清颗粒 |
6 | 连花清瘟 | 连花清瘟颗粒 |
连花清瘟胶囊 | ||
7 | 乌灵 | 乌灵胶囊 |
8 | 肺力咳 | 肺力咳合剂 |
肺力咳胶囊 | ||
9 | 仙灵骨葆 | 仙灵骨葆胶囊 |
仙灵骨葆片 | ||
10 | 肾康 | 肾康注射液 |
11 | 痰热清 | 痰热清注射液 |
12 | 康莱特 | 康莱特软胶囊 |
13 | 灯盏生脉 | 灯盏生脉胶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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