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医保中心发〔2026〕19号
各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关于公开发布第一批智能审核规则库规则和知识点的通知》(京医保中心发〔2025〕15号)的有关要求,现决定公开第十二批次“药品限适应症”规则对应627条知识点明细。
各定点医药机构可利用规则库开展事前提醒工作,将不合规的行为消除在“萌芽”阶段,从源头上减少使用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序号 | 规则名称 | 规则定义 | 规则逻辑 | 逻辑依据 (知识来源) | 药品分类 | 知识点数量 | 对应代码数量 |
第十二批 | 药品限适应症 | 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中有适应症支付限定的药品进行审核。 | 就诊信息中有支付限定的药品,如无相应适应症使用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则违反此规则。 | 2025版药品目录备注 | 消化道和代谢方面的药物 | 57 | 627 |
附件:第十二批“药品限适应症”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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