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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6-08-26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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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公告

京医保执法罚字〔2026〕第348号


单位名称:斌奎物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娄文华

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中苑二区21号楼1层103-917(集群注册)

证照类型: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44345635E

根据日常检查结果,2026年4月1日,本机关对你单位涉嫌未依法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一案予以立案。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行为,以上事实有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医保信息系统查询结果等证据为证。本机关已于2026年6月14日通过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京医保执法责改字〔2026〕第348号),责令你单位自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改正上述行为,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足额补缴职工医疗保险费并缴纳滞纳金。2026年6月25日,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参照2021年至2024年北京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22031.18元的行政处罚。本机关已于2026年8月8日通过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京医保执法罚告字〔2026〕第348号),告知你单位可以在收到事先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截至2026年8月16日,本机关未收到你单位提出的陈述、申辩要求。本机关于2026年8月19日正式作出编号为京医保执法罚字〔2026〕第34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通过直接、留置、邮寄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医保执法罚字〔2026〕第348号),本行政机关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医保执法罚字〔2026〕第348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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