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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住院报销政策问题

日期:2022-08-25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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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来源:

12345市民热线

基本诉求:

 市民反映,自己孩子出生后因疾病转住院治疗,爱人是京户无医保(在读博士生),自己是非京户有医保(北京职工),核实是否可以为孩子办理备案享受实时结算。

办理结果:

贵中心转来的关于“新生儿住院实时医保问题”已收悉。我们及时去电与市民电话沟通,现将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婴幼儿医疗费用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3号)第一条“父母一方有本市户籍的出生六个月内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住院医疗费用可实时结算。”的规定,及《关于婴幼儿普通住院实时结算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备案程序”第四条“婴幼儿在本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备案当次及以后住院医疗费用可实时结算。按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予支付。”的规定,该新生儿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办理备案并享受住院实时结算待遇。

感谢对本市医疗保险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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