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招考录用

关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线上资格复审的通知

日期:2021-05-20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分享:

根据2021年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我局定于5月21日组织资格复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形式

本次资格复审不接受考生现场提交审核材料,采取线上复审方式,可通过电子邮件进行资格复审,也可以借助传真、EMS快递辅助线上资格复审。

(一)   电子邮箱:liuluqi@ybj.beijing.gov.cn

            (联系电话:89152820)

(二)   传真电话:010-89152570

(三)   快递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 号,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请考生于5月21日16:00前完成网上资格复审。

(二)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上传下列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需本人签名)、成绩通知书各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电子版照片1份;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电子版照片各1份(集体户口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原件电子版照片,需有单位公章);

4.国家承认并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相符的学历、学位原件电子版照片各1份;

5.现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照片(需有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个人档案在京证明原件电子版照片1份(需有存档单位公章)。

(三)考生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均以照片或扫描文件形式提交。

(四)如部分材料暂时不能提供或提供有困难的,考生需在承诺书(详见附件1)中明确并经本人签名。

(五)资格复审材料应清晰可鉴(不小于200K,格式为JPG),每份材料文件名与内容对应,文件夹以“报考单位、职位代码、姓名、报名序号”命名,并按要求报送我局。

(六)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七)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后,以照片形式报送给我局。未按照要求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且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八)由于考生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我局将按照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尽快通知考生依次递补。


附件:1.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下方点击下载)

          2.放弃资格复审声明(下方点击下载)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2021年5月20日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承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244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

主办: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194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072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