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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将全部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及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

日期:2018-11-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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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将全部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及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为落实国家谈判抗癌药品降价新政,市局近日印发《关于将国家谈判的17种抗癌药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报销范围的通知》,自11月15日起,将阿扎胞苷、西妥昔单抗等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全部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同时全部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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