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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开通报销绿色通道 朝阳多措施保障城乡医保制度整合

日期:2017-12-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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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日,市政府发布《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明确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朝阳区医保中心迅速落实文件精神,多措并举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

  为全力推进朝阳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朝阳区医保中心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关于落实<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工作方案》,细化了四大类12项工作内容,每项工作责任到人、明确时间安排,确保政策平稳落地和工作有序开展。

  为确保制度整合初期顺利过渡,朝阳区医保中心重点做好2017年度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费用审核结算收尾以及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工作,确保审核工作无缝对接。一是做好原申报渠道的宣传工作,确保本年度医疗费用按时限完成审核,保证参合人员的医疗待遇享受。二是做好住院医疗费用的真实性核查工作,确保2017年度的审核工作数据真实、有效。三是开通手工报销绿色通道,全面推行即时审核业务,确保城乡居民全额垫付费用按时审核结算。

  对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参合协管员、社保所、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等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人员开展政策宣传培训,做到政策知晓全覆盖、无死角。一是制作并发放宣传材料,内容涵盖参保缴费、就医管理、费用申报、待遇享受等内容。二是对朝阳区医保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专题业务培训。三是对辖区43个街乡社保所召开政策培训会,深入解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培训相关医疗费用申报流程,发放宣传材料,提高前端申报质量。四是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政策培训,明确提出工作要求和时限,按时完成新农合参保人住院费用结算和政策衔接准备工作。五是主动深入街乡,开展对参保人的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同时,以经办服务大厅为平台,摆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视频、开通二维码扫描政策信息,拓宽政策宣传渠道。

  此外,朝阳区医保中心还制定了应急保障预案,范围覆盖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手工报销,保证参保人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的正常运行和手工报销顺利开展。畅通沟通联络渠道,建立起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社保所、参保人的沟通反馈机制,设专人负责对持卡结算相关政策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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