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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东方古本中医医院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通报

日期:2022-04-21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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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医保中心发〔2022〕15号

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零售药店:

经调查核实,北京东方古本中医医院存在弄虚作假、虚构费用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严重违反了医疗保险规定及服务协议书有关条款。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有关条款,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自2022年4月22日解除与北京东方古本中医医院签订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追回违规费用。

二、怀柔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于2022年4月22日前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在北京东方古本中医医院就医的参保人员,并妥善解决他们的就医问题。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参保人员2022年4月22日(含)以后在北京东方古本中医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北京东方古本中医医院的违规行为导致医疗保险基金的损失,损害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破坏了定点医药机构的形象。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珍惜定点医药机构荣誉,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各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规范的医疗服务。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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